最近「都美竹」這個名字又出現在了大眾視野,不過這一次和她本人無關,而是曾經幫她寫了多篇長文的寫手徐某(賬號:貓世霖)再次出面了,這一次他站到了都美竹的對面,發文向吳亦凡道歉。
都美竹寫手的行為看得人一頭霧水,他在長文中指責都美竹態度反復,隱隱約約暗示吳亦凡量刑過重,甚至還在私下和人爆料,聲稱吳亦凡已經是中國籍,不應頂格判刑,應該給予減刑。
當然,都美竹寫手的長文一出評論區瞬間翻車,網友們紛紛指責他避重就輕,留言表示相信法律公正。
——這里也不去推測都美竹寫手的發文目的,總之,輿論不應影響司法,也有媒體邀請到了專業律師,針對都美竹寫手發布長文做出了分析,律師三條回答直接反駁了都美竹寫手爆料,明確表示「即便該寫手所說均為事實,二審的結果也不太會改變」。
本號也咨詢了專業律師,得到的反饋簡明扼要。
——沒影響,改不了!
都美竹寫手全文核心總結起來就六個字,即「受害者有罪論」,他攻擊都美竹,試圖讓她的證詞變得不可信,絕口不提整個案件中還有其他受害者,律師敏銳察覺了這一點,干脆反駁了寫手的說法。
律師再次強調,法院認定吳亦凡犯罪的基本事實是確認他在住所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強行發生關系,事實針對的是當下狀態,而非事后,也就是說哪怕都美竹事后確實和朋友炫耀了,也不太會影響結果。
至于都美竹寫手私下與人質疑吳亦凡刑期一事,同樣遭到律師反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籍并不影響定罪量刑,無論吳亦凡是不是加拿大籍,都不存在原則上減刑的說法。
實際上,都不用律師出面,但凡看出都美竹寫手長文重點的網友,都能意識到他的說法存在根本邏輯問題。
都美竹寫手口口聲聲強調受害者們都是為了利益,特意提及案件不涉及未成年,還否認吳亦凡涉毒,搞得他好像很冤枉。
——法院情況通報從來沒有提過案件涉及未成年,更沒有涉毒相關啊,正如律師所說,整個判決都是圍繞趁女方醉酒強行發生關系這一事實展開調查的,都美竹寫手再怎麼為吳亦凡開脫,只要事實存在,他就是有罪的!
PS:一審判決提到加拿大方到庭旁聽宣判,也證明了都美竹寫手的說法可謂無稽之談。
最后也是希望大家能夠意識到,吳亦凡被逮捕被判刑,并不是因為都美竹找寫手寫了長文,而是他涉嫌侵犯了三位女性,受害人的身份和人品不應該是關注重點,千萬不要被人帶偏哦。
本文未經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嚴禁無授權轉載,違者將面臨法律追究。